美国程序化交易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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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程序化交易账户管理的经验。

  从美国的经验看,强化程序化交易账户监管是最基本的监管措施。早在1988年监管机构开始出台专门措施,NYSE就从此前的P(本金)、PR(自营)、A(代理)等三类帐户细分出D(会员指数套利)、C(会员其他自动交易)、J(个人指数套利)、K(个人自动交易)、U(其他机构指数套利)、Y(其他机构自动交易)等6类帐户,要求会员在DPTR中报告各帐户的明细交易情况。最近NYSE开始考虑取消DPTR,代之以跟踪审计,其基础仍然是帐户的分类管理。而与此相应的,炒股,CME也要求自动化交易单独注册TAG50,本质也是保证对自动化交易进行专门的监管。

  通过专户(注册)管理,美国监管机构获得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的整体情况,包括市场总体情况、发展趋势,为研究程序化交易在各种情况下对市场的影响准备了基本资料。正是通过这些资料,美国监管机构才不断提升了对自动化交易的识别、评估、监管能力,并且在后来的监管中可以取消部分逐渐失去意义的监管措施(如:延迟、终止自动化交易以及目前讨论的取消DPTR),并提出或完善其他有效的规定(如:价格限制和此前不断修改DPTR报告规范)。总之,独立帐户(或注册帐户)是其他监管措施的基础,有利于监管机构在市场发展阶段提前发现问题,保证其能够持续完善针对自动化交易的管理手段。

  因此,证交所与中金所的联合专户(注册)管理将是实施跨市行为监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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