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股票(丰山集团股票历史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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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丰山主要从事农药产品的出口销售,是发行人扩展国际市场的重要窗口。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京丰山总资产7,396.75万元,净资产1,787.27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5.36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京丰山总资产5,824.81万元,净资产1,913.79万元;2018年1-6月实现净利润126.5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丰山测试

丰山测试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农药及相关产品分析测试。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丰山测试总资产81.48万元,净资产63.63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46.14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丰山测试总资产71.22万元,净资产58.57万元;2018年1-6月实现净利润-5.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董事会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投资以下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专款专用,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制剂及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类型包括农药原药和制剂,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多个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环保和产能等多方面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的具体措施,有助于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进度如下:

注1:上表中“T”是指募集资金到位日,“T+1”是指募集资金到位日起至其后的12个月,“T+2”、“T+3”、“T+4”、“T+5”、“T+6”以此类推。

四、项目立项、环保及产品登记情况

1、项目的立项及环保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拟生产的产品为7种。其中,精喹禾灵为公司现有优势产品产能的扩张,800吨精喹禾灵中约有500吨用于制造衍生产品喹禾糠酯;喹禾糠酯、硝磺草酮、氰氟草酯、炔草酯、三氯吡氧乙酸和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等均为丰富原药产品结构的新增品种。上述产品所属农药类别如下:

据统计,2019年除草剂市场销售额将达到301.37亿美元,募投项目相关类别除草剂的市场趋势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全球除草剂市场、发展概况及趋势(I)》,顾林玲,王欣欣,现代农药,2016年4月第15卷第2期

1、硝磺草酮的市场前景分析

(1)HPPD类除草剂的市场概况

硝磺草酮属HPPD类除草剂。HPPD类除草剂化学结构不尽相同,但却具有相同的作用机理,其通过抑制对羟基苯基丙酮酸双氧化酶(HPPD),从而影响类胡萝卜素生物合成,主要用于玉米。

根据统计,2014年HPPD类除草剂全球市场为13.92亿美元,占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的2.20%。预计2019年HPPD类除草剂全球市场将达到17.95亿美元(资料来源:《全球除草剂市场、发展概况及趋势(II)》,顾林玲,王欣欣,现代农药,2016年6月第15卷第3期)。

(2)硝磺草酮产品的市场前景

2001年,硝磺草酮由先正达公司在美国推出上市,主要用于玉米,是替代长期使用和残留期长的莠去津等三嗪类除草剂的重要品种,具有广谱、高效的除草活性,可与乙草胺、烟嘧磺隆等混用,能同时防除阔叶作物中的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芽前、芽后皆可使用,并具有残留量低、环境相容性好、使用安全等特点。硝磺草酮具有稳定、优秀的产品性能,是中国乃至全球杰出的玉米田除草剂,在玉米田阔叶杂草、恶性杂草及抗性杂草防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启了玉米田苗后安全、快速除草的新时代。

目前,全球HPPD抑制剂类除草剂共有10多个上市品种,硝磺草酮位居首位,现已在美国、德国等50多个国家登记上市。由于其杰出的产品性能,硝磺草酮销售额快速上升,2014年达到6.7亿美元,2002-2014年复合增长率为16.89%。据统计,在先正达畅销产品排行榜中,硝磺草酮位居第三;在全球除草剂排行榜中,硝磺草酮位居第四;在玉米田选择性除草剂以及HPPD抑制剂类除草剂中,硝磺草酮均位列第一(资料来源:《除草剂硝磺草酮的应用与开发进展》,柏亚罗、陈燕玲,现代农药2016年4月第15卷第2期)。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硝磺草酮已奠定了扎实的市场基础,未来的应用领域会更加广泛。

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信息,硝磺草酮原药产品生产企业登记已经超过20家。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统计,至2014年底,我国硝磺草酮的年产能接近4,000吨,年产量约2,250吨;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5年硝磺草酮原药出口总量约1,380吨,出口总额约3,260万美元,而2014年硝磺草酮全球的销售总额已经超过6亿美元。由此可见,该产品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市场前景分析

(1)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市场概况

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均为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该类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辅酶A的活性,阻碍脂肪酸的合成而起效。近些年来,草甘膦抗性禾本科杂草的出现,给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带来了机遇。2014年,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全球市场达到12.17亿美元,占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的1.93%。

预计在2014-2019年的5年间,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将应用于更多作物市场,同时来自抗除草剂作物种植的影响逐渐消退也将促进其销售增长。预计2019年,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的销售额将达到12.30亿美元(资料来源:《全球除草剂市场、发展概况及趋势(II)》,顾林玲,王欣欣,现代农药,2016年6月第15卷第3期)。

(2)精喹禾灵的市场前景

喹禾灵是日产化学工业公司开发的芽后选择性旱田除草剂,为R,S两种光学异构体的混合物,除草活性高,可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的禾本科杂草,并在此类杂草的任何生长期间均有防效,对阔叶作物安全,可广泛用于棉花、油菜、大豆、花生及多种阔叶蔬菜田防除禾本科杂草。

精喹禾灵是R式单一光学异构体,其活性比喹禾灵高2-3倍。近年来,精喹禾灵以其高效、低毒、低残留而深受用户欢迎。由于精喹禾灵是由喹禾灵发展而来的,国际咨询公司Phillips McDougall以喹禾灵合并统计,目前国外该产品的供应商为日产、杜邦、Gowan,2014年销售额1.65亿美元,2009-2014年复合增长率11.7%,增长率位于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主要品种之首。

1995年精喹禾灵在我国实现工业化生产,20多年来产品生产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产量也逐年增长。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信息,精喹禾灵原药产品生产企业登记已经超过20家。未来,随着国家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一些建设不规范、环保不达标或无法承担巨额环保投入的企业将被迫停产,对于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来说,精喹禾灵原药市场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3)喹禾糠酯的市场前景

喹禾糠酯对一年生和多年生的禾本科杂草有优良的防效,可用来取代草甘膦等对环境污染大的有机磷除草剂,广泛应用于小麦、马铃薯、大豆、油菜、棉花、亚麻、甜菜和豌豆等双子叶作物田中,具有高效、易降解、对环境污染小等优点。

喹禾糠酯国外主要由美国科聚亚有限公司生产,主要市场在欧洲中部、东部地区以及拉丁美洲,主要应用于油菜、向日葵等领域。2009-2014年喹禾糠酯的全球销售额在3千万美元上下。2015年受农药行业整体形势不景气的影响,全球销售额有所下降。全球销售额有所下降。

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信息,我国喹禾糠酯生产企业登记尚不到10家,该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开发正在起步。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15年喹禾糠酯原药出口数量272吨。整体来看,喹禾糠酯细分市场领域的登记企业数量较少,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此外,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在我国主要登记用于大豆、棉花、花生和油菜,并适用于蔬菜和瓜田。根据2016年初农业部发布《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提出确保农作物面积稳定在16.5亿亩左右,其中,棉花面积稳定在5000万亩左右、油料面积稳定在2亿亩左右,蔬菜面积稳定在3.2亿亩左右。因此,在我国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有着较为稳定的市场空间。

3、氰氟草酯和炔草酯的市场前景分析

氰氟草酯和炔草酯也是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该类除草剂的市场概况可参见精喹禾灵、喹禾糠酯的市场前景分析相关内容。

(1)氰氟草酯的市场前景

氰氟草酯主要用于水稻秧田、直播田、移栽田,防除稗草、千金子、牛筋草等大多数恶性禾本科杂草,并可有效防除对二氯喹啉酸、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产生抗性的杂草,市场遍及中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全球主要水稻种植区。

氰氟草酯的国外生产企业主要有美国陶氏益农公司、AGROFINA公司等,2009-2014年平均增长率14.1%,2014年全球销售额为1.55亿美元,总体呈平稳增长态势。

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信息,我国氰氟草酯原药生产企业登记超过20家,登记作物主要是水稻直播田、移栽田和秧田。氰氟草酯现已成为我国水稻田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的主流防治药剂。未来几年,国内氰氟草酯的市场需求将会出现较快增长。

(2)炔草酯

炔草酯是先正达公司开发的芳氧苯氧丙酸酯类手性含氟除草剂,主要市场在加拿大、印度、中国、巴西等国家,用于小麦、黑麦和黑小麦等谷物田,防除野燕麦、黑燕麦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炔草酯产品2009-2014年平均增长率为6.5%,2014年销售额达到2.05亿美元。总体来看,市场对炔草酯的需求比较稳定。

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信息,我国炔草酯原药生产企业登记超过10家,登记作物包括小麦田、冬小麦田、春小麦田。炔草酯已是我国农业植保部门推荐用于防除禾本科杂草的重点产品,预计未来国内炔草酯的市场需求将会出现较快增长。

总体来看,氰氟草酯和炔草酯均有着较为稳定的市场空间。氰氟草酯和炔草酯的国内应用正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该类产品的经济适用性将进一步增强,从而扩大其市场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4、三氯吡氧乙酸和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的市场前景分析

(1)吡啶类除草剂市场概况

三氯吡氧乙酸和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均属于吡啶类除草剂。吡啶类除草剂2014年全球市场销售额达13.28亿美元,占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的2.10%。2009-2014年,吡啶类除草剂销售呈稳步上升态势,年复合增长率达5.92%。

尽管该类除草剂品种相对较老,但在一些市场,特别是非农领域,其销售持续增长。总体来说,2014-2019年,吡啶类除草剂市场预计会增长,但增长幅度小于之前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2019年吡啶类除草剂市场将达14.55亿美元(资料来源:《全球除草剂市场、发展概况及趋势(II)》,顾林玲,王欣欣,现代农药,2016年6月第15卷第3期)。

(2)三氯吡氧乙酸和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的市场前景

三氯吡氧乙酸属于内吸性除草剂,能迅速被叶和根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使植物产生过量的核酸,导致一些组织转变成分生组织,从而造成叶片、茎和根生长畸形,贮藏物质耗尽,植株逐渐死亡。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是三氯吡氧乙酸的衍生物。三氯吡氧乙酸与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产品的主要市场在北美自贸区、拉丁美洲和亚州。

目前,该产品具有稳定可观的市场销售额。2009-2014年全球销售额平均增长率为3.7%,2014年全球销售额1.5亿美元,并且该产品销售额占吡啶类除草剂的比例长期稳定在10%左右。

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公示信息,我国三氯吡氧乙酸原药和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企业登记均不到10家。从登记信息来看,三氯吡氧乙酸制剂产品的登记用途主要为非耕地(森林)用除草剂。而目前我国非耕地除草剂的主要品种为草甘膦、百草枯、草铵膦等。随着非农用除草剂市场抗性问题的日益突出,对残留、剂型等有关环保和健康的问题备受关注,开发非农应用的专用新品种逐渐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三氯吡氧乙酸产品开发起初用于防治针叶树幼林地中的阔叶杂草和灌木,维护防火线,培育松树及林木改造,该类产品在林业方面具有突出优势,目前仍是国外林业用除草剂的主要品种,国内市场开发工作刚开始,且非农用农药不受农产品价格的制约,受气候、环境、价格等因素影响较小。因此,可以预见三氯吡氧乙酸产品的非农用市场潜力较大。

5、行业的发展趋势、产品市场需求和容量及竞争情况来看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

从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农药行业未来的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农药工业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也将更加明显,这将促使行业内有经营实力的农药企业加强技术、环保、经营等各项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技术创新与原药/制剂一体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向绿色化以及产品向高效、低毒、环境友好、水性化的方向发展。本次规划设计的募投项目符合了我国农药产业的发展方向,募投项目产品也均为环保友好型农药原药产品。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原药/制剂产品结构均得以进一步丰富,并可以更好地管控产品质量,实现原药/制剂的互补式发展。同时,依托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驰名品牌,上述产品的市场销售通道也将更为顺畅,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从产品的市场容量和需求来看,在未发生政策性禁用或者新型虫害/菌害等特定情况的前提下,一款农药产品的市场生命线普遍较长,知名农药产品甚至可以在市场上持续销售数十年,这有利于农药企业制定更为长期的发展战略、竞争策略、产品开发及产能调度计划。近年来,随着环保/绿色等新型农药技术的普及,传统的高毒、高残留、高污染农药较快退出市场,从而让出了一部分市场空间,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环保/绿色等农药的市场还有较大的市场容量。本次规划设计的募投项目均为高效、低毒、低残留类农药产品,涵盖了HPPD类、芳氧丙酸酯类、吡啶类三个大类。根据公开统计数据,2019年此三类农药产品预计合计销售额将达到44.80亿美元,约合304.64亿人民币,且占除草剂市场销售额的比重约为14.87%,属于市场主流的需求类产品(资料来源:《全球除草剂市场、发展概况及趋势(I)》,顾林玲,王欣欣,现代农药,2016年4月第15卷第2期)。从长远来看,随着欠发达地区的市场需求逐步释放,此类产品的市场容量还有望实现进一步的拓展。

从竞争情况来看,我国农药产业已经开始逐步摆脱过去低层次、无序化、散乱化的竞争,随着产业整合及产业集中度的逐步提升,通过单一的价格战、需求保护或市场渠道强化的竞争模式将更加被动,未来的农药企业竞争将更加综合化,特别是支撑多款优质产品的技术、采购、生产、销售一体化竞争。本次规划的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布局,募投产品也是近年来在市场上具有较好口碑与发展前景的产品,国内也有一部分企业取得了相应的产品登记。未来,公司在丰富产品门类提升市场号召力的同时,将着力于持续改进工艺技术和服务模式,力求比竞争对手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取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从而保障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更加通畅。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了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相关配套体系的优化,一体化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将推动募投项目产品实现较好的销售业绩,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外,发行人主要面临如下风险:

(一)产品质量纠纷和品牌受损风险

农药制剂直接应用于终端消费,面对广大的农户消费群体。由于终端消费者的农药知识和用药习惯差异较大,农药使用的效果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由于终端消费者使用不当、气候条件等多种原因,造成公司产品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造成农作物的不良反应,可能引起产品质量纠纷并影响公司品牌形象。

(二)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1、农药品种被禁限用的风险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保证食品安全,近年来,各国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生产使用和国际贸易,并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限用措施,自2007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禁限用了一些农药品种。

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公司农药产品精喹禾灵、烟嘧磺隆和氟乐灵为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但仍存在境外市场的某些国家或地区对公司产品采取禁限用措施,或者未来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被禁限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无法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登记证未能续展的风险

由于农药登记耗费时间长、检验方式严格和认证手续复杂,以及如果国内外政府通过颁布禁用和限用农药目录等,停止或撤销部分农药产品登记,那么,公司将面临新产品登记和新拓展的潜在客户无法取得、无法及时取得或无法续展农药登记证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进程,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产品开发风险及主要产品被替代风险

由于农药产品与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世界各国对农药进口普遍实行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农药产品在国内销售以及出口至世界各国均要求提供农药登记证。根据我国农药产品登记政策的要求,公司农药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试验并登记,才能够进行推广使用。通常情况下,农药新品种登记耗时较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将会导致公司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如果农药新品种凭借更高效、更友好的环境相容性等优势在市场上迅速推广,或者社会公众对公司主要产品的认识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主要产品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届时公司的主营业务将面临重大调整,经营成果也将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四)国内经销商的管控风险

农药制剂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报告期内,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29,185.43万元、31,745.36万元、35,069.99万元和26,526.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0%、31.16%、27.86%和33.08%。由于经销商是独立于公司的经济实体,除业务合作外,其经营行为和发展方向由其自主决定,公司并不能直接对其实施控制和管理,因此,若对经销商管控不力,可能存在经销商对公司制剂产品销售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制剂产品的推广和品牌形象。

(五)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8,749.21万元、23,181.20万元、33,878.78万元和20,690.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21%、22.75%、26.91%和25.81%。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342.81万元、435.47万元、-539.70万元和-228.3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2%、5.32%、-4.25%和-2.28%。农药产品由于其在环保政策、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会受到较为严格的国际贸易管制,因此,公司农药产品的出口销售面临一定的国际贸易政策风险。此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进出口国家的贸易政策和国际市场供求等因素也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同时,由于出口业务参与全球竞争,未来如果国内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或者越南等国家的企业在原药合成技术上取得突破,将削弱我国农药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给公司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六)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已培养了多名技术经验丰富、研发能力突出的专业人才,取得了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这些人才和技术是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农药行业的不断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技术失密的情况,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规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完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八)气候异常变化风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繁,我国部分地区也相继出现了持续性干旱和洪涝等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影响。由于农药主要应用在农业生产中,气候异常变化导致的自然灾害将会对上游农药行业经营情况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气候变化过于异常导致公司提前生产的产品不能在短时间内有效消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影响,在我国每年上半年是农药生产的高峰期,3-9月是农药使用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农药销售的主要季节。对农药制剂产品而言,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对农药原药产品而言,由于其下游客户主要为制剂生产厂商或其他原药生产企业,并不直接面向终端用户,因此农药使用的季节性变化对其影响相对较小。从全球市场看,单一市场季节性较为明显,但南北半球季节、自然条件的差异使得不同市场的季节性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全球市场的季节性并不明显。如果未来公司产品结构或销售区域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存在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的可能。

(十)财务风险

1、存货安全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546.10万元、23,386.50万元、28,393.73万元和18,945.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22%、45.87%、38.86%和22.87%,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受环保监管、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波动。由于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农药产品对存储、生产、运输等环节要求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化学农药产品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农药产品的价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或产品发生严重滞销,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形,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844.35万元、11,495.31万元、10,767.72万元和31,342.6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8%、22.55%、14.74%和37.8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农药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加大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每股收益被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如果本次成功发行,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而公司存在发行后(包括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1,500吨硝磺草酮、年产800吨精喹禾灵及500吨喹禾糠酯、年产700吨氰氟草酯及300吨炔草酯、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及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等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有着重大意义。

公司进行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等因素和公司的技术能力、现有和潜在客户等方面综合分析所做出的,但如果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技术发展方向等因素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研发进度放缓、市场开拓不畅、产品价格下降,将影响新增产能消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同时,公司在募投项目的效益分析中已考虑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盈利的影响。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殷凤山和殷平父女。本次发行前,殷凤山和殷平父女二人合计持股3,875.78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4.60%,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殷凤山和殷平父女仍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十四)政府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记入各期损益的补贴收入分别为1,283.91万元、1,076.76万元、881.80万元和448.96万元。公司所享有的补贴收入均依赖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在后续年度获得补贴收入的项目及金额将具有不确定性。

(十五)税收优惠风险

1、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于2014年6月复审认证通过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12月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及其他相关税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136.71万元、711.36万元、1,156.69万元和830.73万元。

公司存在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自身条件变化而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的可能,如该等事件发生,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净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增值税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司国内销售农药原药及制剂产品适用13%的优惠税率。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公司国内销售农药原药及制剂产品适用11%的优惠税率。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子公司丰山农化批发和零售农药免征增值税。如果未来农药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税务成本,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丰山集团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子公司南京丰山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退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国内对原药的出口退税率通常为9%,对制剂出口退税率为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精喹禾灵原药和毒死蜱原药退税率由9%调整为13%。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精喹禾灵原药和毒死蜱原药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精喹禾灵原药和毒死蜱原药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国家对农药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直接影响到公司相关产品的出口。若未来国家对公司相关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六)股市波动风险

股市价格波动受到政治、经济、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股市长期低迷,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及发行价格,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重要合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作为销售方,正在履行单笔金额等于或大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订单如下: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作为采购方,正在履行单笔金额等于或大于5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采购合同为:

注:公司与江苏百阁建筑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签订的合同金额为910.00万元,2017年9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基于前述合同追加金额80.00万元。

三、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主要诉讼和仲裁如下:

(一)发行人状告盐城市东鹏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金一案

2012年9月、2013年3月丰山有限与盐城市东鹏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酒店”、“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将位于大丰市西康南路1号的大楼相关房产出租给东鹏酒店。

2014年11月3日,公司因承租方违约行为影响合同实际履行,特向承租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2014年11月24日,丰山集团向大丰市人民法院(后更名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以下统称“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3月4日,承租方向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2015年12月31日,大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5)大民初字第00044号):承租方支付丰山集团租金3,829,041.14元(截至2015年3月18日),同时承担8,191.78元/天占用费;丰山集团赔偿承租方装潢损失费501,323.94元。

东鹏酒店不服上述(2015)大民初字第00044号判决,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上诉人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票据,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9民终24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15)大民初字第00044号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宗根华与发行人关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2014年12月25日,宗根华与发行人关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由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宗根华请求确认为丰山集团的股东。

2015年6月24日,大丰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5)大商初字第00009号):驳回原告要求确认其为被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诉讼请求。

2015年10月25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15)盐商终字第0446号):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016年11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016)苏民申3375号):一、二审法院对宗根华请求确认其具有丰山集团的股东资格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驳回宗根华的再审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时间

本公司招股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查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发行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 系 人:吴汉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电 话:0515-8337886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4楼

联 系 人:王杰秋

电 话:025-8338770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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